- 前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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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同一人先後任不同職務, 稱現職以前的職任為前任。
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上: “屬有訴甲前任貪墨事, 乃置獄。”《元史‧選舉志四》: “據驟陞人員前任所歷月日除一考外, 餘月日與後任月日依准定資品通理陞轉。”2.同一職務先後由不同人擔任, 稱繼任者之前的任職者為前任。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‧湯文正》: “ 郭 曰: ‘ 琇 所以貪酷者, 以供前任某撫軍之欲故也。 ’” 郭沫若 《反正前後》第一篇一: “原來前任的監督早知道他自己一走, 學生們一定要要求繼任者取消我們的斥退。”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